根据《关于恢复全市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工作的通知》(2024年4月10日 大连市应急管理局最新发布)、应急管理部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》(应急〔2021〕83号)等规定。公司组织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,自评得分为93.74分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: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9日(为期10个工作日)。在此期间,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向EHS管理部反映,联系方式:0411-85765835。